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一、变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邓州市南二环与工业路交叉口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房产和附属物【土地证号:邓城国用(2014)第578号】,证载宗地面积为26825.2平方米(本次拍卖扣除东部面积约为3218.23㎡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相关附属物,后拍卖面积为23606.97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为国有,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上房屋建筑物共计5项,具体如下: 1、1号车间房权证号:邓字第536001166,证载建筑面积为1879.32平方米,证载规划用途为车间,钢混结构,南北朝向。 2、2号车间房权证号:邓字第536001167号,证载建筑面积为2251.96平方米,证载规划用途为车间,钢混结构,南北朝向。 3、3号车间房权证号:邓字第536001168号,证载建筑面积为2471.92平方米,证载规划用途为车间,钢结构。 4、4号仓库房权证号:邓字第536001169号,证载建筑面积为2965.36平方米,证载规划用途为仓库,钢混结构。 5、门卫室无证(经评估公司现场测量建筑面积为46.11平方米)及厂区道路、砖围墙、透景围墙、大门(含电动伸缩门)四项构筑物。本次拍卖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和附属物(包括院内绿化树木等,但不包括室内物品及机器设备,具体可参考后附资产汇总表)。 变卖价:11107330.64元 保 证 金:2000000元 加价幅度:50000元 注:1、院内现有租赁,竞买成功后,若买受人同意可继续租赁,若不同意,则承租人搬出。 2、院内3号车间(厂棚),在现场查看时有一处土堆,据被执行人工作人员介绍为一座坟,但其对真实性不做保证。本院现状处置,不做瑕疵担保,买受人竞买成功后自行协商处理。 3、标的物南侧院墙超出证载土地使用权,西侧院墙外生产路占用一部分证载内土地使用权,北侧院墙有一处凹角。实际面积与证载不相符,本院现状处置,整体拍卖(参与竞买人可参考测绘图)。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处置的认可,竞买成功后,自行申请审批办理相关产权手续。 二、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时间为准。其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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