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中心村(特色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17日
邓州市中心村(特色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省财政厅安排部署,建设任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乡镇政府所在地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为中心村(特色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随着第一季阶段剩余裴营和刘集两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项目的开工建设,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财农改〔2016〕18号精神),2021年即可全面启动第二阶段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工作,为更好推动项目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制定中心村(特色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涉及时政省略) 二、建设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支持开展道路(桥涵)、照明、绿化、文化娱乐广场、供(排)水、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其他渠道资金及社会资本投入为主。 (三)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村容、村貌、沿路、沿河、沿景区等的环境综合整治。 三、项目确定 按照省财政厅非城市规划内乡镇“本级自建一个,省级奖补一个”的建设要求,我市需自建25个中心村(特色村)美丽乡村项目(含杏山旅游管理区),省级奖补24个,因张村镇台湾村和十林镇习营村省财政厅以前年度已经投入,本次不再重复分配,省级奖补只有22个村,总计47个项目。在项目村的选择上,一是引导乡镇选择有一定产业基础、生态环境好、交通便利、人口聚集规模较大、乡镇政府重视并支持的中心村,以及自然风景和田园风貌、传统文化和产业特色等条件较好的特色村,按照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办法统筹考虑。二是为服务我市“一抓三突破”总体战略布局和依托邓习画廊整体建设规划框架,切实做到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休闲旅游业的项目建设任务要求,优先对邓习画廊沿线涉及的五个乡镇项目纳入2021年度实施计划,(详见附表) 四、投资规模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每个项目投资规模为380万元,资金配套比例(8︰2)即上级补助300万元,地方配套80万元。 五、资金来源 (一)省级补助资金:按照目前省财政厅美丽乡村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根据人口切块分配办法,我市每年分配资金4000万元左右,2021年春季省级补助资金可以满足第一阶段遗留的裴营乡和刘集镇两个项目资金需求,2021年末省级提前下达(即2022年指标)部分可用于特色村(中心村)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到2023年省级完成22个上级补助村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市级补助资金:市级自建项目,按照省级奖补标准,每个项目市级奖补300万元,25个自建项目供需资金7500万元。 (三)乡镇配套资金:乡镇每个项目承担80万元的配套资金,47个项目共计3760万元,乡级承担部分在项目结算年终上下级财政决算时由乡镇予以上解。 六、建设周期 利用省级资金提前下达的契机,美丽乡村第二阶段项目建设于2021年提前开始实施,省级项目和地方配套项目同步实施,三年完成全部项目建设。2021年计划实施14个乡镇,其中省级7个,市级7个,2022年完成16个项目,其中省级7个,市级9个,2023年完成17个项目,其中省级8个,市级9个。 七、项目实施 按照项目实施、规划先行的原则,由乡镇上报美丽乡村项目村名单,市财政局组织规划设计部门,乡、村、组配合,逐项目村进行可行性考察及规划设计,并编制项目预算,待财政预算评审后,由乡镇政府作为业主对项目进行统一施工招标,并组织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由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 八、资金支付 每年项目资金预算经市人代会批准后,由市财政局统一下达,列市级支出,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市财政部门根据验收情况,按照美丽乡村项目“先建后补”原则对项目工程进行直接结算,然后将项目整体移交至项目村,由乡镇政府督导项目村对项目进行管护,确保项目发挥综合效益。
附件:邓州市2021年—2023年中心村(特色村)建设项目拟分配表
附 件
邓州市2021年—2023年中心村(特色村) 建设项目拟分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