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根据现阶段国内外疫情发展变化态势和我市全面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的需要,现就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防控卡点设置。 自3月25日零时起,市域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汽车站卡点全部撤除。 保留市域内火车站、高铁站、飞机场防控卡点。 与湖北省接壤乡镇沿湖北边界设置的防控卡点由属地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保留或撤除,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二、防控卡点工作要求。 保留的防控卡点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党委政府牵头协调,组织辖区公安部门负责落实管控措施,机场、铁路公安部门要全力配合。要在出口分别设置南阳籍和非南阳籍人员通道,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防止拥堵。
要严格执行手持终端、轨迹核查规定,对境外入(返)宛人员,要将其安排在场站临时隔离区域暂时滞留,并通知目的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4小时内接回;对直达南阳过境中转人员,由防控卡点所在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转运或隔离措施;对无境外经历的入(返)宛人员经查验无异常的,予以放行。
三、落实境外入(返)宛人员日排查日报告制度。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组织辖区内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对境外入(返)宛人员进行全天候排查、核查,每日16时前将排查情况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所有境外入(返)宛人员必须在出发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或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报备。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接到报备后,要立即向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四、从严落实境外入(返)宛人员隔离措施。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境外入(返)宛的外国公民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市防控规定,一律集中隔离14天(70周岁以上的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和患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等人员可申请居家观察,经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评估通过后,由所在地乡镇办实施14天居家观察措施,并严格管控)并进行核酸检测,对不服从管控的,由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强化信息管理运用。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数据的管理运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外事、民航、铁路、海关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境外入(返)宛人员信息,严格落实信息通报上报、研判分析、监测预警、核查排除等工作机制,完善数据共享,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全面精准掌控境外入(返)宛人员的基本信息,确保接收转运无遗漏、管控措施及时到位。
六、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宛防指﹝2020﹞27号)要求,严格落实日排查、双报告制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积极提供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信息及线索。
对因管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谁责”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