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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 2009十二大丑陋事件大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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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8 04: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文字的确博大精深,稍一用心玩味细品,社会政治的千般滋味都可以笼统其中,去年大家都在谈着“忽悠”,今年度汉字则非“被”字莫属了,从“被就业”、“工资被增长”到近日番禺的小稚童举着“被代表”的条幅抗议,一个“被”字道尽了百姓千言难尽的苦水、无奈、被迫与心酸,也刻画了政府部门扭曲变形的权力从无赖到傲慢嚣张,公权与百姓的关系从三十多年前的互动到如今的反动,从过去的鱼水关系到现在的对立关系。一个“被”字道尽了百姓内心的极度不信任,却又将中国权力的霸道点得玲珑剔透。12月20日看文涛拍案,整整一集只看了短短的前面几分钟,其余都被插播已经放过多少遍的大剧院零距离,我不禁在想,1984年邓小平可以将中国的最大煤矿向美国开放,为什么一期早已不是秘密的上海海事大学女研究生杨元元事件就不能向百姓开放呢?有什么理由非要百姓被插播呢?为什么如此愚蠢如此不得人心的事情有关当局也敢做呢?他们有什么权力剥夺百姓交钱消费的选择自由呢?看来2009年的中国,只有“被”字能作为历史的图标载入史册了,我也决意要将“被插播”列入2009年最丑陋的十大事件中让反动派遗臭万年。

丑陋事件之首:绑尸要价

侧隐之心,人皆有知。孟子说过“无侧隐之心,非人也”。在生命之舞中看到一个幼鹿在它妈妈的残骸旁卧下,解说员说它将面临母鹿一样命运时,目睹此景的人都将不由为此揪心与悲哀,何况牺牲者是人乎?在2009年10月24日,湖北荆州宝塔湾发生的丧尽天良的绑尸要价事件,“活人不救只捞尸体,白天每人1.2万元,晚上1.8万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船主一手扯着绑遗体的绳子,一手挥舞着与痛苦的师生谈价要钱的丑态,让悲剧更加悲剧地在中国上演了,让麻木已久的中国人彻底愤怒了,据说事件传播之后当地人有见到可恶的船主有用脚踹的,也有砸砖的,足以证明其民愤鼎沸到了什么程度。此事在国际广为传播,对中国人形象所造成的严重伤害更是亿万元公关援助也难以赎回的。此事件虽是偶发事件,但也是中国道德危机必然迸发的标志性事件。当社会没有必要保障而让百姓面临沉重生存压力时,对前途生活的恐惧、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社会效应所导致的对金钱的迷信,从政府官员到法院法官为了金钱什么坏事都肯干时,道德是无能为力的,这类丑陋的一幕迟早都会发生。这个事件不仅是社会悲剧,也是道德与民族的悲剧,更是制度的悲剧。历史的对比证明,人之初性之善恶在于环境,当人们形成对金钱的崇拜时,人们就自然成了金钱的奴隶。捞尸不救人,要钱不要脸,是市场经济中见钱不见人的丑恶表情,表明特色三十年的金钱腐蚀让一些中国人的道德素质公然堕落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丑陋事件之二:高官情妇现象

据说重庆黑社会的头子曾说过他们就是重庆的第二执政,重庆打黑事件证明他说得没错,第一执政就是他们的后台。能够证明的就是特别典型地将权钱权色结合到一起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光辉典范——两对政治大情人。在中国,虽说情妇现象已司空见惯,据说95%的大贪官都有情妇,但是将各取所需,按劳分配的原则用到极致则非重庆的两对大情人莫属,就是广东的陈绍基也稍逊一筹。一对是文强与陈光明,一对是乌小青与胡燕瑜,他们一对是公安的搭档,一对是法官与律师的搭档,而且他们真正做到了强强结合,利益最大化。

陈光明据说是爱美之人,不化妆从不出门,她的情人文强虽看不出有什倜傥不群之貌,但正因有他在政治的舞台上,陈光明作为全国省(市)级公安禁毒战线上唯一的女总队长,春风得意,高歌猛进,从“全国三八红旗手”到“中国十大女杰”,她不愧为十七大的杰出代表,深知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从自己做起,从领导身上做起,她的科学发展观早已荣膺国际先锋。而且他们的回锅肉也的确做得实在地好,在事发之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确实显尽公安的本事。当她在人民网上做客好话成筐时,谁能想到她也是做情人的呢?

一位是高级法院的执行局局长,一位是“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一个天天戴着国徽工作,一个张扬着“以正扬善”匾,但是他们的灵魂还是官场的颜色。事实证明在骗子的手上再美好的事物也只能枉作政治道具,再一次证明时下戴着一顶顶桂冠的中国女人身后,往往站着个有实权的男人。乌小青与胡燕瑜的结合让中国人领略了司法权力与法律掮客的结合足以产生1加1大于4000万的暴富效应,确凿证明权力是人民币的第一生产力。据说他们的关系在重庆是众所周知的,为什么众所周知的关系却能在重庆司法界红旗飘扬、呼风唤雨?在法律的舞场能大跳钱权的贴面舞?因为中国的官场已经失去了约束。他们的暴露在中国并没有带来什么震撼,只不过在更高层面向百姓证明司法腐败与警匪一家的说法绝非虚妄。

政权的权威应当建立在正当之上,权威的宝座必然跌落在人民公信的丧失之下,不同的政治必然带来不同的逻辑结果,这是政治学的第一定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这是陈毅元帅在1954年参加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后写了名句,毛泽东一代的领导人,认真践行了几十年,使国家与人民能同甘共苦呼吸共命运,成为中国历史永远值得铭记的华章。如今比比皆是的官场腐败将政治的孰是孰非、人民的孰得孰失早就点卤般地衡量出来。

丑陋事件之三:上海钓鱼事件 

“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这是钓鱼事件发生后人们大秀幽默的杰出小品,与南京助人反被诉一样,将善良置于被告席上的同样是公权。

10月20日,上海交管言之凿凿宣称“不存在‘倒钩’执法”。仅仅6天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根据“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承认存在“钓鱼执法”,再一次将官员的诚信面具撕得粉碎。

要站在权威的制高点上,必须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钓鱼事件到处都有,但尤其以上海的最为恶劣,凭着一个钓钩,公权就能将当事人大宰一把,即使是执法,也是以大恶制小恶。明明是行政执法的严重问题,当事人却在法院屡诉屡败,最后要以当事人切指为誓,闹得全国人民都公开质疑,先是矢口否认,而后进行道歉,将国家政权的公信败坏得一干二净,让特色的执政能力与正当性受到严重的质疑。

作为中国最大的现代化城市,为了小政府的私利,公然用警察破案的钩子手段对待百姓以牟取暴利,置法律正义于度外,失却了保护人民,维持社会秩序的本份,其手段、其对待问题的表现,都使公权的放荡不羁暴露在世人的面前,使其道德节操不得不被放到了全国人民的烤箱中。此事件再次让善良受到公权的强奸,让正义受到法律的凌辱,助人为乐的行为最后必须以切指为誓,将中国本已浅狭的人性池塘碾压得干干涸涸。

事件向人民昭示,政府的规则必须基于正当之上,任何游戏对政府而言都是禁区,真正向人民负责任的政府决不能将游戏当作行政手段来使用。

丑陋事件之四:官员色胆包天

中国高官很少发生嫖娼的,并不是他们道德品质高尚,而是他们不差情人,权力变现的方便,使得投怀送抱的美人都能得到巨大的回报,所以除了陈绍基这样落水的贪官,在岸上的在船上的都还是人模人样的。

俗话说鱼有鱼道,虾有虾路,下级官员虽缺少高官的本钱,并不证明他们缺少荒淫无度的胃口,有恃无恐的环境终于在中国先后上演了贵州习水县官员集体嫖幼女案与邓玉娇案。

不论是贵州习水县官员集体嫖幼女案还是邓玉娇案,都让世人看到今日中国礼崩乐坏到了什么地步,官员们的狗胆大到了什么地步,两案仅仅是冰山的一角,但已足够证明了官场的丑陋。很丑恶的事情居然形成了市场,居然发生在官员之间,居然存在几年之久,证明党纪国法与道德伦理在腐败的氛围中没有丝毫作用。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招商办主任居然当着下属的面向女服务员索取“特殊服务”, 两次把邓玉娇按在沙发上,遭拒绝后居然掏出一叠钱拍打邓玉娇的头部,称还怕我们没有钱?即使是关汉卿这样的大家,晚清谴责小说家李伯元笔下的官场现形记,与这般生动出色的活剧相比也欠功夫。

不论是贵州习水县官员集体嫖幼女案还是邓玉娇案,都让全国人民震怒,让人们不由怀疑其特色的正当性。一边是百姓看不起病,住不起房,上不起学,度日维艰,即使是穷乡僻壤的官员都钱不当钱,随欲糟蹋,我们为什么要供养这么贪婪、荒淫无度的官员?我们有什么理由要让政府这么有钱?百姓有什么理由去缴那么多的税?有什么理由去听那些吃穿不愁的官员们总是说着物价适度上涨是合理的,一切都应遵从市场经济法则的谎话呢?

有人说邓玉娇案表明中国权势阶层和底层民众之间水火不容的关系已经到了火山迸发的临界点是有道理的,自私自利的政府就是压迫人民的政府,就是反动的政府,从杨佳到邓玉娇,从湖南道县当地百姓打着“热烈庆祝道县历史上最大腐败分子被双规”的横幅到重庆打黑的大快人心,无不看出人心所向,民愤所指,民怨之因,国难之根。

丑陋事件之五:中国公务奢华程度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发达国家

  据报道中国现有公务用车六百多万辆,国家每年光养车的费用就比军费还高。

张召忠将军讲:我们官员一顿饭能够吃掉一个大学生四年的学费,一个小学一年的经费。 美国、在欧洲,很多国家的市政厅、市长办公室从规模、豪华程度而言比不上我们有些地方的乡镇办公条件。三是公务车越来越豪华。英国的中将以下都不配车,官员都不配车,军事院校没有一辆公务车,都是私家车,开到伦敦郊区停下来换乘地铁进城上班。单位集体活动都是租车,租用出租公司的车,专业司机,准时准点,没有事故隐患。这样的管理,省去了大量的司机编制,抑制了腐败,节约了资源,提高了效率,大大减缓了城市交通压力。  

印度是一个发展中国家,2001年我去访问的时候,发现包括上将、中将所有将军的车,都没有空调,车辆的级别相当于我们夏利车的水平,他们的办公室没有空调,只有电扇。相比之下,我们真是汗颜啊!GDP不算高,国力不算强,享受方面却走在世界前列,而这种享受不是普通民众,却是民众的衣食父母。不是张口闭口就说领导就是服务吗?既然是服务就要把自己当作公务员,而不是衙门里高高在上的官僚!

中国“三公”费用多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王锡锌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1+1》栏目中披露,社会上有个说法,中国行政开支,仅公款吃喝、公费出国考察、公车的“三公”费就接近9000亿元人民币,占总行政开支的30%。

各地驻京办超过1万家 每年开销上百亿。在一个交通发达、信息方便的时代,设置驻京机构本身就是不合时宜。驻京机构的官员大都有近水楼台的背景,是跑官买官的买办,甚至成了“截访、维稳”、镇压上访人员的拘留所,今年发生的强奸上访女李蕊蕊的恶劣事件,将腐败的毒瘤暴露了出来。一百亿对于百姓来讲,可以给他们减轻多少困难,解除多少负担,人民的血汗不能有回报于民,而是让少数人公费潇洒,酒肉中醉泡,干尽坏事,实在天理难容。但类似这类的开销中国又有多少呢?

《小镇招待费用惊人 1个月用掉中华香烟2789包》、《湖南一官员奢侈消费清单曝光 每月10天忙接待》、《重庆某区公车采购清单被曝光 科长"坐骑"24万》、《温州干部赴美费用清单曝光 称考察赌城很合理》、《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690万受贿清单曝光》、《南京一企业2007年春节时向官员送礼清单曝光》、《抽天价烟戴世界名表,周局长月薪几何?》、《三公"费一年9000亿?广东官员:多是必要开支》 中国政府不差钱,更不差这类新闻,差的就是民心。

当我们目睹《月薪底线不到千元 4万大学毕业生风中排队应聘》,当我们目睹70多岁的老太婆在寒风凛冽的夜里躲避救助人员的关怀要继续乞讨,当我们听到北京的老人为了超市廉价的白菜在早上四五点就在寒风中排队,当我们回想为了购到重庆家乐福超市廉价的油,一些穷人付出的生命代价再回味一下贵州习水县官员集体嫖幼女案与邓玉娇案,官员们的穷奢极欲,湛湎荒淫早已到了人神共愤的恶劣程度,让我们不由发问是不是制度之恶?

执政不是秀口号,行政不是秀表演,爱国重在官员行动,爱民重在实际政策。一个真正对人民负责任的政府,每分钱有责任用得正当,一言一行都须对人民与历史负责。

丑陋事件之六:“开胸验肺”

河南的张海超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感觉身体不适,从北京协和医院到北大第三附属医院,多家医院鉴定结果为“尘肺病”。但就因为拿不到单位的证明,始终得不到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鉴定。而历尽千辛万苦,在信访部门的协调下,拿到单位证明之后,却被该所颠倒黑白地认定为“无尘肺”,最后不惜冒险利用开胸手术,最终证明了自己确实患了“尘肺病”。

本来尘肺的确诊是不需要开胸的,但是河南的张海超却不顾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再次戳穿了中国皇帝的新装:中国的官办机构不是为公正所主导,更不是为百姓而开的,他们保驾护航的对象都是往往都是受害者的对方。衙门八字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杭州市的欺死马现象,都表明中国存在嫌贫爱富的官方病,从政府到社会机构,从专业精英到司法人员,为了一己之利可以放弃职守,可以泯灭良知,乃至人大代表直言“宁信民间不信专家”,网民戏言官员诚信不如妓女。

开胸验肺事件证明中国法律的虚伪、愚昧与落后,受害者要证明受害需要施害者放行,由信访部门协调拿到证明而不是由政府部门主持公道采取行政手段,简直可笑极了,但是中国这类利用法律与程序将受害者挡在门外的事件实在太多,证明维护人权,明彰正义在中国有多难,成本有多高。某些法律的歹毒,程序的阴险,公信的丧失,百姓被奴役的地位,一个开胸验肺的事件就将其丑恶暴露无遗。

丑陋事件之七:楼××事件与暴力拆迁

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曾经是控诉万恶旧社会的依据,但改革多年后,这一幕又重新回来了。据称电视《蜗居》里面的人物哀叹“攒钱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活脱脱地勾画出房产商是怎样让中国的年青人变为房奴的。

建造房屋的使用的是昂贵的材料吗?不是!建造房屋需要的是高科技吗?也不是!而且建造房屋的人大多数是最廉价的劳动力,却造出了世界最大的泡沫,成了许多家庭被迫卖身的陷阱,居然还闹出了笑掉世人大牙的层出不穷的楼××事件,甚至闹出了人命。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同样有腐败的公权作祟,不公正的制度作弊,腐败的公权与贪婪的资本的结合,让人们看到其对社会的掠夺行径已与强盗土匪无异,让人民想到为什么房地产商是中国暴富最快的群体,中国的官员为什么能享受优裕的生活,因为这一切都建立在对人民的大口吮血之上。

病根就在社会制度,特别是官员分配制度所自然形成的利益链,是改革开放放出了瓶中的魔鬼。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就由建筑市场向民企开放想到了楼××事件的发生,但是没有想到会如此集中,出现在上海这样的城市,甚至出现得这么地可笑。

由资本家盖房回避不了三个问题,为了利润最大化而采取的偷工减料;为了利润最大化使用最廉价的劳动力;为了利润最大化使用收买的手段贿赂公权。而事实证明中国的法制对于这一切束手无策,许多地方的政府也成了拖欠工程款的始作俑者,许多地方的法院反而成了包工头恶意欠薪的保护伞。

偷工减料必然影响到建筑的质量,最廉价的劳动力的被雇佣地位与菲薄的收入,决定了他们对质量可以不负责任,也不感兴趣。对公权的贿赂保证房产商可以较低的成本得到经营的保险。只要相关证件拿到手,将房子卖出去,就万事大吉了。

中国住房问题表明市场经济理论的失败,表明市场经济模式与特色结合,意味着官场更加腐败,社会又将出现大批的牺牲品。国企改革,官方减轻了负担,一些官员分得了红利,但是以几千万职工的失业作为代价,甚至一些反腐败的也随之被卷入被报复的旋流中。住房制度的改革,将年轻人推入到了房奴的行列,几代人得用尽毕生的积蓄,最近发生的杨元元自杀事件,就暴露了改革的魔爪留下的伤痕。为什么少数人就可以决定几千万人的牺牲?为什么少数人就能决定亿万人的命运?此类的问题再也不能回避了!

有人对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大城市的调查,大城市的房屋空置率已经远远超过10%的国际警戒线。在不少地区,这一比例甚至已经达到50%以上,另一方面,据中国社科院在北京发布2010年《经济蓝皮书》。蓝皮书指出,中国房价收入比超出合理承受范围,85%家庭无能力买房。炒房可以赚钱,囤地可以暴利,中国的住房问题是社会制度极不公平、腐朽的标志,资本主义的血盆大口就是以资本主义的手段吞噬席卷公民的财富,就是以市场经济的手段让百姓民不聊生。

最近一些网站挂着《为什么任志强说的总是对的?》的帖子,吹捧其无疑是最具话语权的地产领袖,具备批评部委政策能力和勇气的人,敢于说出“高房价可控制人口增长与人口素质”、 “部分楼盘价格将涨至每平米10万元,房价永远上涨”、 “房子降价卖还不如给银行抵债”、 “房地产不是暴利业 农民工也买得起房子”、“中国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 ”、“中国人太有钱房子太便宜 ”、“真正说起来,房价是30年来涨价涨得很低的一种商品”这类真相,实际来源于他准确的把握市场和政策之间的关联,相比潘石屹和王石,任志强无疑是把政治经济学运用到极致的。鼓吹盈利是企业的责任,受益者也不是任志强和王石自己。而是广大股东股民,以及机构投资人,或者国企,保证盈利恰恰是任志强们的责任。

任志强先生的确与其他精英不同,除了他不怕挨骂之外,他的逻辑按照市场经济理论,似乎没有问题,从道理上能批驳他的并不多,例如最近任志强先生在 《“刻舟”岂能“求剑”》中罗列了一系列现象问道:为什么土地的价格上涨时,国内的房子就不能涨价呢?

的确任志强的逻辑都是从现象中推出,但从现象中推出的逻辑未必都是真理,剥削的逻辑始终都是剥削的逻辑。改革的逻辑本来就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的逻辑脱胎来的,本身就是不公正的,在中国住房并不仅仅是一件商品,更是一件道具,通过这个道具,房产商通过房屋实现了劳动价值的严重不等值的交换,而政府从中也得到了巨额的回报。

从中国的住房问题可以看出改革精英与主流经济学家是何等的虚伪,他们从来不愿揭穿这皇帝的新装。住房问题牵涉到民生,应当从民生的角度制订规则,官员将优裕的生活与财富是建立在对百姓的掠夺之上和房奴的牺牲之上是极不道德的,有材料称,49%的房地产成本进入了政府的口袋,一些城市的财政收入的30%以上来自卖地的收入。正是地价越旺,政府越富,卖地越多,官员越肥,国家人民的资源变相成了官员的财富。房地产商为什么敢口出狂言,有恃无恐?房地产商们用利益绑架了政府与金融业,从而利用制度勒索了消费者。将土地卖完了,官员们又该打什么主意?寻找的下一个支撑点又是什么?我们尚且不知,但是肯定又有大批的牺牲品,只要存在官员的高收入高福利高待遇与用钱的随意性,存在官员给自己定薪的制度,就必然存在以改革的名义创造出新的增长点的空间。

社会制度是不能当游戏规则使用的,从房地产商暴力拆迁到政府的暴力拆迁,从钉子户的涌现到唐福利事件的出现,表明中国的社会矛盾从萌芽到不可调和,从百姓的不满到公开的反抗,从盲从于政府到公开反对政府,威权在公信丧失之后的分崩离析,历史真正进行了一个大拐弯。

有人说唐福珍死于无知与贪婪,我是不赞成这种说法的,唐福珍同样是在用生命宣示自己的权利。事件并不在于唐福珍的建筑是违章建筑,并不在于为什么这么多年没被纠正,而在于权力不公正的运用,以及这种运用产生了公信力软弱无能的致命问题。

有没有类似唐福珍的房屋那样先建设后办证的事件?肯定是有的,惠州市大亚湾区管委会的办公楼就是国家严格限制建造楼堂馆所的时期用科技中心的名义建造的,能说其合法吗?落成之日副省长级的大员都莅临其间祝贺,能说其非法乎?央视台报道的一些地方未经批准擅自搞开发区的事件就合法乎?有谁敢开着挖掘机去拆迁?在权力面前,有权的嫖客就是贵人,无权的妓女就是贱妇,失身于腐败的公权,必然折于民众的怒涛。

唐福珍事件是惨烈的,尤其在于是小女子用生命的火炬照亮了这个社会。唐福珍事件证明,公信是政权的生命,只有执政者带头守法,百姓才能信法。行政权力的过度使用在和平时期也会遭到惨烈的反抗,权威的使用是有原则的,威权也是有限度的,正是权威的长期透支,使权威得不到信任,正是威权的过度行使,掺杂着腐败与自私,对待民众总是采取强词夺理、无赖、欺骗、耍手段的方式,因此行政权力必然要受到了民间的蔑视、遇到空前的挑战。尽管在唐福珍事件后官方释放出了修改拆迁条例的风声,但是能给我们提供什么进步的启示呢?一个政权在制订法律时如果目的在政治而不是民生,法律就不会完善,有权威也会失去权威,必然会被一个个悲惨的事件所演变。法律的进步靠生命作为代价,是执政者的失职与政治的失败。法律的制订必须科学理性正义公正,法律的环境必须正义光明纯粹权威,否则依法治国就是假的,法制社会就是虚的,政治的躯壳就是腐朽没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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