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日】4月,南阳10人被终生禁驾...
第五十二次交通违法曝光日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2016年1月份开始将每月25日定为“交通违法曝光日”。
2020年4月终生禁驾情况
2020年4月,全市共有10人被终生禁驾。这10人全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10人中,驾龄最长的21年,驾龄最短的为2年。
造成终生禁驾的原因主要有:
1、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2、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警醒广大驾驶人要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不要心存侥幸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甚至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呼吁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页:
[1]